2014,
12,
No.520
17-21
论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作用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二五”规划2012年度重大决策咨询课题“促进我省职业教育整体水平提升的制度创新研究”(课题编号:JG12ZD03)阶段性研究成果,主持人:高鸿
邮箱(Email):
DOI:
发布时间:
2014-04-21
出版时间:
2014-04-21
| 364 | 27 | 17 |
| 下载次数 | 被引频次 | 阅读次数 |
摘要:
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举办主体是由职业教育自身的属性、特征、运行机制等所决定的。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符合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,同时,企业具有成为举办职业教育主体的内在动力。企业独立举办职业院校,或作为参与主体参与校企合作、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,可以从实质上提高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,从而提高基于人力资本的企业竞争力。政府作为宏观指导与调控者,应加强法律和政策机制建设,为企业发挥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。
Abstract:
参考文献
[1]陈小军,李平,吴飞.多元主体视角下的依存型校企合作模式研究[J]冲国职业技术教育,2014,(6).
[2]张伟.德国双元制模式下企业的主体地位[J].职教论坛,2008,(22).
[3]刘红.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发展状况与思考[J].中国职业技术教育,2011,(29).
基本信息:
中图分类号:G719.21
引用信息:
[1]高鸿,赵昕.论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作用[J].中国职业技术教育,2014,No.520(12):17-21.
基金信息:
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二五”规划2012年度重大决策咨询课题“促进我省职业教育整体水平提升的制度创新研究”(课题编号:JG12ZD03)阶段性研究成果,主持人:高鸿
发布时间:
2014-04-21
出版时间:
2014-04-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