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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, 18, No.670 44-49
论校企合作多元主体的治理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 全国教育科学“十二五”规划2014年度立项重点课题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治理结构、实现途径与政策研究”(项目编号:AJA140003,主持人:杨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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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I:
发布时间: 2018-06-21
出版时间: 2018-06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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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
校企合作多元主体治理是指参与办学的政行企校等各利益体,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联合行动,共同管理办学事务、协调办学冲突和各方利益关系,实现办学善治的持续的过程。这一治理过程体现了应然性、整体性、范式性和有效性的特征。其中政府是关键性主体,行业是指导性主体,学校是根本性主体,企业是实质性主体。政行企校四大主体整合协同、优化治理要求多元主体准确定位,多元主体履职有为和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。

Abstract:

KeyWords:

基本信息:

中图分类号:G717

引用信息:

[1]张健.论校企合作多元主体的治理[J].中国职业技术教育,2018,No.670(18):44-49.

基金信息:

全国教育科学“十二五”规划2014年度立项重点课题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治理结构、实现途径与政策研究”(项目编号:AJA140003,主持人:杨进)

发布时间:

2018-06-21

出版时间:

2018-06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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